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(第23次)
2020年 3月 26日 (周四)
(暂译)
2020年3月26日,安倍总理在总理大臣官邸召开了第23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。
会议对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进行了讨论。
总理基于今天的讨论表示:
“今天,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疫情,厚生劳动大臣进行了如下报告:在日本国内,新增感染人数以城市地区为中心增加,感染源不明的感染人数也逐渐增多;全球的感染人数与死亡人数急剧增加;有多起从海外输入的疑似病例等,结合这些状况,咨询专家会议意见之后,基于《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措施法》,认为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蔓延的可能性很高’。我听取报告后,为了结合此前的对策推进进一步的综合性对策,根据《特别措施法》第15条规定,设置了政府对策本部。
政府设置对策本部之后,各都道府县知事也应基于《特别措施法》立即设置都道府县对策本部,今后我们将与各都道府县继续更进一步的紧密合作,团结一心推进对策。
为了克服目前可称为国难的形势,需要国家、地方政府、医疗工作者、企业以及国民们团结一致,进一步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。请相关阁僚以西村担当大臣及厚生劳动大臣为中心,基于《特别措施法》迅速制定基本的应对方针。
此外,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疫情在全球扩大,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边境对策。首先,除了我们在前些时候将感染症危险信息提高到3级的措施以外,再基于《入国管理法》将欧洲21个国家以及伊朗全域追加到拒绝入境地区,该措施从明天(27日)零时起生效。同时,对于从这些拒绝入境地区回国的国民,将在机场切实实施PCR检测。
今后,预计回国人员也将增加,为了确保相关人员,请检疫部门与相关机构紧密合作,进行应对。
此外,疫情也在东南亚等地区扩大,从来自这些国家的入境人员中确认到了多名感染者,因此我们判断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来自东南亚、中东、非洲各国人员的检疫。要求从这些国家入境日本的人员待在检疫所所长指定的地点14天、在日本国内应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。同时,为确保措施的执行性,暂停对这些国家已签发的签证效力,并依次暂停免签措施。
我们将推进程序,从28日零时起开始施行,首先将实施到4月底。
关于3月5日决定的加强对中国及韩国的检疫、限制签证等的措施,鉴于目前疫情在全球仍持续扩大、两国也仍有新增的感染者,我们决定将措施施行期间延长到4月30日。
最后,鉴于疫情在全球扩大,以及各国因而施行关闭边境、禁止外出令等措施,造成日本游客等难以出境的情况,政府昨天将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列入危险信息级别2级。无论哪个地区,请各位国民取消全部不必要、不紧急的海外行程。
我们将在本对策本部的领导下,继续将保护国民的生命与健康放在第一位,举全力防止疫情扩大,请各位继续推进对策。”